@互联网是人类历史的一段弯路吗

造富神话背后,互联网的那些阴暗面 - 少数派

  • 1 、并未缩小的社会格差

  • 2、在泛滥的信息汪洋中只取一瓢饮,让人性的弱点凸显

    • 一是过度关注自己在鄙视链中的位置从而深陷焦虑漩涡

    • 二是移动互联网+智能算法带来世界越来越坏的错觉。

  • 文章结构

    • 至暗时刻

    • 未被兑现的承诺

    • 元叙事的倒掉

    • 迈入风险社会的最后一步

    • 相信希望,而不是幻想

互联网是一种集权技术吗?

一种是完全由无形之手也即自由市场所主导的西方模式,另一种则是由强监管、强准入、强管理主导的东方模式。最终到集权、矮化公民为消费者、侵犯隐私这一终点。

如果产品是免费的,那么你就是商品。

互联网广告的竞争优势是利用用户隐私

企业提供互联网服务也有边际效应

更多的近似于美国 1998 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中避风港原则所描述的内容,其大致为:互联网服务的提供者如不知晓用户的行为侵权,则在侵权案件中可以免责。

红旗原则是指:只有在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明知或者不应知晓自己所传播的信息属于侵权信息或者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是侵权作品的情况下,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免于处罚。

技术中立代表:bittorrent

早在 1964 年麦克·卢汉就已经在其最重要的著作《理解媒介》中描述过“媒介即信息”——媒体天然具有意识形态。

苹果公司开启的是自苏联解体以来,人类消费科技的最后一个技术奇点。在 iPhone 面世的 10 年里,再没有一款产品,像智能手机那样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工作甚至是社会运作方式。

技术变革评价标准:技术裂变能力以及技术普及能力。

互联网危机诞生于行业给社会带来的刚性福祉放缓

在复杂经济学创始人布莱恩·阿瑟所著的《技术的本质》一书中,将技术定义为“有目的捕获并利用现象的方法”。并因此,组合被视为技术进步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就像是我们用乐高搭建一个物品——我们需要有轮子、传动装置,才能构建车。

网络普及加大信息格差

互联网对全球的链接构成利用信息格差进行剥削的基础条件

  • Facebook 和 Google 可以轻易的收割欧洲用户的注意力,并产生经济价值,而这些价值最终却主要流向其它地区不是在欧洲本土。无论这是否是互联网公司的原意,但这客观上构成了数字时代的新型经济殖民,削减欧盟诸国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而欧盟境内的国民却很难注意到这一点。

在相对狭小的舆论环境中,更有理的人更容易“声量大”;而在绝对开放环境中,则是谁的声量大谁“更有理。”

广场式社交媒体第一次赋予了个体侮辱一整个群体中每个个体的能力。

千人千面的算法会加剧人们的偏见和固有印象。为读者呈现它想看到的东西,并告诉他这就是全世界。加剧人以群分。

互联网从一扇通向世界的窗口,变成一个善于美颜的镜子

当人们获取资讯的方式从主动订阅、搜索,变为被动的“下拉刷新”的时候,互联网便不再是一扇通向世界的窗口,而只是一个善于美颜的镜子。

元叙事一套叙事结构(亦或话语体系),试图对人类过去、现在及未来的全部社会活动给出正确答案。

[[@人类简史]] 中将人类最伟大的能力归结为“创造和相信虚构故事”的能力。

这便是元叙事存在的意义,一个虚构的美好故事,让我们能够跨越时间空间为之努力,并使得彼此陌生甚至有一定利益冲突的群体之间形成合作。尽管我们可能永远达不到童话故事中所描述的 Happy ever after,但这并不妨碍所有人都在这一过程中收获一些好处。

二战后美国实现不生产一针一线亦能控制全球的能力,新型的以美元为工具的剪刀差,使得跨区域的剥削和经济殖民不再变得血腥。

元叙述反性

网络放大恐惧 网络的精确记忆和广泛传播,使得信用受损的影响与速度远远超过以往时代。

  • 传统出租车和滴滴的安全性

一个清析定义且具有强大控制力的道德标准会在各种维度上阻碍人类社会的进步。

如库克所说,“我并不担心机器像人类一样思考,我担心的是人像机器一样思考”。利用技术手段精确执行某种当下的道德,即是让人像机器一样思考。

新的模式在初期存在不用遵守旧的规则的优势,但是当企业开始受到监管和法律的约束,并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时,其营业成本必将上升并转嫁至消费者。

技术特权回收期现象:个体福祉在下降,而社会福祉却在上升。

作者

Ryen Xiang

发布于

2025-06-07

更新于

2025-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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